中等收入阶层

中等收入阶层(Middle-Income Bracket)

目录

  • 1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经济学内涵
  • 2中等收入阶层的内容
  • 3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途径
  • 4中等收入阶层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 5参考文献

我国中等收入阶层的经济学内涵

收入是一个与数据有着密切关系的名词,而数据又是经济学中可操作的重要指标。中等收入即意味着从可操作层面上看,用来衡量收入的数据指标位于上下层之间。一般而言,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或收入和财产等经济因素是划分中等收入阶层的重要指标之一。我们将个体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收入和财产等因素归并到“收入”这个大概念中去,因为单纯的工资性收入是不能完全概括中等收入阶层收入状况的。也即“收入”包含工资性收入和非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从事一定的工作所得的相应的报酬,包括一般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工资性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继承性资产投资性资产以及这些资产的增值等等。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显性收入与隐性收入并存,更由于传统文化心理的影响,怕“露富”或收入来源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的“收入” 衡量有复杂化倾向。但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应该是稳定的,而不是忽上忽下,“一夜暴富”或“瞬间破产”都不能算入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当然,中等收入阶层收入的划分不是单纯取全国收入加总的平均值,而应该是众数平均数中位数三位一体,即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较高,其收入水平接近于平均收入和中等偏上水平,或者说,“中等收入”应该是一个生活比较富裕的概念。它不仅仅满足于基本的生活需求,还要有结余来享受和投资。这样的中等收入阶层的定义也与全面实现小康,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相适应。

关于中等收入水平标准的认定,核心指标是人均年收入和家庭年均收入水平的下限和上限。在确定中等收入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保持了7%以上的持续快速增长,但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003年刚刚超过1000美元,只有发达国家的1/5、1/6甚至更低。因此,在确定中等收入划分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并且要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联系起来。当然,对中等收入标准的确立也要有一定的国际可比性。因此,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划分标准得到学界相对一致的认可,即个人年收入为3.4万元-10万元、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万-5.4万元、家庭年收入为 5.37万-16万元。其划分标准考虑因素有目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达到全面小康时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市化进程及国际参照标准(世界银行)。其预测是以2020年人均年收入作为现阶段中等收入标准的基础。具体测算过程为:

(1)以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2.8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475.6为基础,城乡都用年均增长6.5%的增幅外推,到2020年将分别达到22500元和7200元。当年城市化水平可达 60%,经过城乡加权计算,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可达16380元。

(2)以全面小康社会为标准,测算出到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8000元,经过加权(城市化60%)得出,城乡居民中等收入者年收入为14000元。

(3)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全球中等收入阶层的人均收入起点标准为3470美元,经购买力平价调整,约合14500元人民币。综合分析显示,现阶段我国城乡居民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标准其“下限”为人均年收入15000元左右,“上限”为2.5倍即37500元左右,在37500元以上,则为高收入者。

中等收入阶层的内容

一、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生活质量的概念一个家庭的生活质量,取决于家庭收入在内的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收入的购买力水平、其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家庭的各种负担、生活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等。联合国发展中国家工作的人员和中国内地援藏的人员,都有工作补贴,那是对其生活质量的补偿。过去上海人说 “浦东一间房,不如浦西一张床”,但浦东生活环境一改善,租房价格就上升了,租房价格的级差地租,一定程度上也是生活环境的级差反映。另外,像北京的出租车司机,现在他们平均每月的净收入大概在2000 3000元,可以说是北京目前的中等收入水平,可他们一天要工作13 14个小时,不能享受休息日,特别是还不能生病,因为即使一天不干也还要上交170 180元左右的“份钱”(租费和管理费),他们的生活质量显然不能属于中等收入阶层。即便是在香港,出租车司机平均月毛收入在4万港元左右,扣除每月的2 万元车租和3000元油费,每月净收入1.5万港元左右,但他们同样一天要工作12小时,没有学者认为他们达到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质量。

二、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收入分配的概念统计上的平均收入水平或中位收入线,其实会掩盖很多社会事实。从这方面来看,中等收入阶层的规模大小,不仅与经济增长状况和社会平均收入状况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收入分配的状况有关。我国目前最大的结构性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就是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差距。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城市,与发达国家的大都市,可能只有20 30年的差距,现在很多外国人到上海,可能感到城市景观和生活方式与香港、纽约的曼哈顿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我国目前的广大贫困乡村地区,与发达国家的农村,的确存在极为巨大差别。2001年,全国最穷的贵州农村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1412元,最富裕的上海,市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883元,二者之间的差距简直就是发达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的差距倍数。中等收入阶层是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和分配结构的概念,因此,一般地谈论北京、上海已经达到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结构,没有太大的意义。

三、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反映城乡结构的概念如果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不到50%以上,那么中等收入阶层就肯定还是少数群体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约有1.3亿农民转变成乡镇企业工人,另外还有约1亿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入城市。我们认为,至少还要再使两亿农民转变成市民,才有理由分析,我们的社会分层结构是否已经达到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状况。这还只是个前提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因为根据不同的职业结构和收入分配结构,进城的农民工有可能逐步上升为中等收入阶层,但也有可能沦为城市新贫民。现在的进城农民工,其总体的经济社会地位,是高于家乡的农民而低于城市的市民。根据我们对农民工的一项抽样问卷调查,有49.5%的农民工认为,与家乡农民相比,他们已达到中上层或上层;但与他们打工城市的居民相比,有61.1%的农民工认为他们属于中下层或下层。至少要使进城的农民工多数达到城市的中等生活水平,整个社会的中等收入阶层才有可能真正扩大。发达国家的农民,是一个很有社会结构指标意义的群体,在学者的研究著作和社会分层研究的统计分析中,农业劳动者是很少被作为中产阶级来看待的,但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统计分析却表明,他们已达到中等收入和生活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等收入水平的群体与中产阶级的概念,是有一定区别的。但减少农民,使农民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又是整个社会能否实现中产阶级成为多数群体的有参考价值的关键性的象征指标。

四、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反映社会职业结构的概念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结构,是与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个发展阶段从就业结构上看,既不可能是农业劳动者占多数的社会,也不可能是体力劳动者占多数的社会。从产业结构上说,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必然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50%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中等收入阶层与“中产阶级”又是有密切联系的。按照国外一些著名学者的说法,中产阶级的扩大必然与“服务阶级”的兴起相联系。在很多情况下,他们是同一社会事实的不同表达而已。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要依托于社会职业结构的转型和一些特定社会职业阶层的成长。金融、房地产旅游保险、商贸、传媒、法律、咨询、策划、社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职员,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政府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企业里的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的专业户等,一般是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职业主体。收入水平只能说是界定“中等收入阶层”的基础指标之一,而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比如,香港目前出现一个人们谈论很多的“负资产阶层”。过去香港的房价奇高,多数中产阶级家庭的主要投资,通常是按揭供楼,亚洲金融风暴以后,由于香港房地产价格大大跌落,房屋的市值大幅度缩水,过去按500万元价格分期付款的住宅,现在市值可能不到300万元,但每月仍然要按过去购买的价格分期付款,从而导致资不抵债,沦为“负资产阶层”。但是,这个“负资产阶层”与企业破产,职工失业又有很大不同,尽管生活质量特别是心理上也受到很大影响,但他们的职业、消费偏好、生活方式等,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们总体上仍然属于他们过去属于的那个中产阶级。又如,在中国的珠江三角洲,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城中村”,村里的原住民在地价和房地产价格快速上涨的过程中,通过自己出租房屋的丰厚收益,达到了大大高于城市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但几乎没有人认为、他们自己也不自认为属于 “中产阶级”。因为他们没有真正实现进入中产阶级的职业转变,他们的意愿、社会态度、生活方式和消费偏好等,与中等收入职业阶层也相去甚远。

五、从某种意义上说,中等收入阶层是一个具有国别的概念这就像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贫困阶层标准一样,大多数国家都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自己的贫困标准。如果单纯以收入定义中等收入阶层,那末这个阶层的规模和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就依赖于其主观确定的中等收入线。在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格局中,中等收入线上移,则人数规模会较小,而中等收入线下移,则人数规模会迅速扩大。比如,假定现在城镇的一个中等收入者的月薪为2000 3000元人民币,而且假定他没有特殊的额外家庭负担(例如,家里没有需要支付高额药费的卧床病人),这在我国目前的城市中可能是一种中等偏上的生活水平。但同样的收入在发达国家,那就只能是一种低收入生活。德国或法国的一个中等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在希腊和葡萄牙就是中上收入生活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就是高收入阶层生活水平。

总之,“中等收入阶层”,由于有了“阶层”二字,它就不再是“收入”的单一指标可以准确定义、说明和描述的概念,而是一个包括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职业、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结构特征的综合指标的概念。对我国来说,要在未来几十年逐步实现中等收入阶层成为社会的多数,就必然要在经济快速、稳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注重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实现社会城乡结构、职业结构的转换;在实行市场公平的初次分配制度的同时,实行社会公正的再分配制度。

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的途径

如何扩大中等收入阶层规模、提高其整体素质,尽快形成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结构,应当成为现阶段国家社会政策选择的核心。

(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影响到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扩大的速度。因此,要规范分配秩序,在分配中实施“调高、扩中、提低”战略,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首先是“调高”,就是要强化国民收入再分配,规范分配秩序,调节过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以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为此要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资产、贪污受贿、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非法收入,要坚决依法取缔和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一些垄断行业石油、电力、电信、民航、金融保险等行业的较高收入进行合理的调节;对一些收入过高的人员可以利用个人所得税利息所得税遗产税等手段进行调节,使一部分调节前的高收入者经过调节之后,进入中等收入者的行列。其次是“扩中”,就是要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收入水平;机关单位在机构改革和精减人员的基础上,提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努力增加新型农业、规模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最后是“提低”,就是要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农民是低收入阶层的主体,用20年到50年的时间,让更多的农民从第一产业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使农业人口从当前占总人口的60%左右降到30%左右,甚至更低水平。国家要加大对贫穷落后地区的投资和支援,重点是对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扶持,加速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其居民的收入水平,减少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的差距。当前国家实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就体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此外,国家要从财政收入中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包括医疗、养老、失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为社会中下层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快城镇化建设,使更多的农民成为中等收入者

一般而言,城镇相对于农村而言更具有人口聚集上的优势,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同时也是社会中间层分布比较多的地方。以目前我国城镇发展的现状来看,越能吸引资源,越具有竞争力的往往是那些人口众多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这些城市具有规模上的效应。据世界发展报告的统计:2000年世界平均城镇化水平达47%、中等发达国家为50%,高收入国家为79%。中国2002年城镇化水平仅为39.1%,比中等发达国家低11个百分点,农民占了我国人口总数的60%以上,可见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是严重滞后的,直接影响到我国就业问题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中间阶层的发展。有多少农民不能从农村转移出来,社会上就有多少成员不能解决就业,就有多少成员不能步入中间阶层的行列。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在东部沿海地区发展以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通过发展小城镇把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集中起来,并接受大中城市的辐射。在中西部地区,应重点建设中等城市,以强化其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辐射力。要大力发展产业,尤其是小城镇的产业,避免有城无市的现象,提高城市、城镇的就业吸纳能力。要健全直接影响人口流动的制度,如户籍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要探索城市、城镇建设投融资新体制,等等。

(三)调整职业身份,使以蓝领为主体的职业结构变为以白领为主体的职业结构

中等收入阶层也是一个反映社会职业结构的概念。以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结构,是与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的。这个发展阶段从就业结构上看。既不可能是农业劳动者占多数的社会,也不可能是体力劳动者占多数的社会。从产业结构上说,中等收入阶层为主的社会,必然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超过50%的社会。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要依托于社会职业结构的转型和一些特定社会职业阶层的成长。金融、房地产、旅游、保险、商贸、传媒、法律、咨询、策划、社会服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职员,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政府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企业里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的专业户等等,一般是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职业主体。收入水平只能说是界定“中等收入阶层”的基础指标之一,而不是惟一的决定性因素。一些在改革开放中富起来的农民,虽然收入比市民高,但无论他们自己还是其他人,都不认为他们属于中等收入阶层,因为他们没有真正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职业转变,他们的意愿、社会态度、生活方式和消费偏好等,与中等职业阶层也相去甚远。

(四)大力发展教育,尤其是普及高等教育

高学历是中等收入阶层的一个普遍特征。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规范化,受教育水平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以及对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工作经验”收益率相比较,教育收益率呈现迅速上升的趋势。有研究表明,自1930年至1978年间,中国民众受教育的年限逐渐增加,但他们的职业等级和收入则逐渐降低。这一现象在 1980年以后发生了变化,中国教育的经济回报率不断提高,到2000年已经达到6—7%,即多受一年教育者其收入增长6—7%,这一经济回报率已经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这为中等收入阶层,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的新中等收入阶层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发展高等教育,可以使得人们接受社会主流规范或中等收入阶层的规范,可以改善并带动中等收入阶层整体素质的提高。教育政策的选择主要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加快教育体制改革的步伐。政府要放宽对高等教育、社会办学、私人办学的限制,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尤其是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职业高等教育,给现有的高校以招生的自主权。二是制定教育公平政策。目前我国城乡基础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的不公平的现象,不解决这种现象,要扩大农村的中等收入阶层将举步维艰。而要实现教育公平,关键在于改革农村教育的财政支撑体系,由国家财政来支撑农村教育。解决农村教育条件较差、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过低,甚至工资被拖欠的问题。

(五)完善民主机制,提高政治体制制度化的水平

完善的民主机制,对于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管理和社会生活的公正合理,推动政治文明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中等收入阶层的不断扩大,必然要求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同样,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有助于把中等收入阶层纳入到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中,使其成为政治体制的支持者,而不是将其排除在政治系统之外。首先,鼓励中等收入阶层政治参与,同时加强政治制度化建设,完善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提供相应的参政渠道,在完善民主机制的同时也增加了中等收入阶层对政府的认同和个人成就感。目前,我国政治生活中的意见表达渠道已趋多样化。我们要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利益表达渠道,并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同时,还应该努力探索新的渠道,使中等收入阶层有利益表达的“通路”。在此基础上,政府才能全面了解各方面的信息,以做出及时有效的决策,并避免现代政治发展研究所告诫的政治参与的“膨胀危机”和政治冷漠现象。其次,要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这是消除腐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环节。权力腐败挤占了中等收入阶层的资源,阻碍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而中等收入阶层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能力,很容易把现有的不满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出来,一旦这种不满积聚过快,这种表达就可能超越合法范围,而成为政治稳定的制约因素。因此,应该尽快形成并完善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等监督网络,为中等收入阶层政治参与提供更为畅通的渠道。

中等收入阶层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现代和谐社会包括两层含义,即人际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与人的和谐,就是贯彻公平正义理念,人人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社会障碍、失调等因素被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围之内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状态。要建设这样的社会,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具有现代特征的社会结构,这就是中间阶层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因为中等收入阶层特殊的社会功能能保证在这样结构的社会里,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大部分社会成员参政议政的政治愿望可以实现,这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一)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稳定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形成

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特征是社会安定团结,不存在对抗性矛盾;而中等收入阶层具有社会稳定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基本特征的形成。在有阶层的社会中,社会分层体系都可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能够进入上层的总是少数人,这样,社会分层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于中层和下层的消长。当中层占的比例小,下层的比例就大,社会分层结构就会呈现“金字塔形”,两极分化就严重,社会的矛盾和冲突就突出,社会的稳定就难以维持;当中层所占的比例大,下层所占的比例就小,社会分层结构呈现“橄榄形”。由于多数人都过上了比较宽裕的生活,贫富矛盾得到了缓解,社会相对就比较稳定。同时,由于中等收入阶层拥有较高的收入和享有较为舒适的生活,其从切身利益出发,惧怕社会动乱,反对用剧烈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思想相对比较温和和保守。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思想就难有市场,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的形成和发展,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二)中等收入阶层的民主推进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政治特征的形成

和谐社会不存在对抗性矛盾,社会成员等级、地位差别淡化,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业的积极性高,民主气氛浓厚;而中等收入阶层具有民主推进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政治特征的形成。中等收入阶层由于生活比较宽裕,在物质需求获得满足之后,对精神需求有着更高的追求,对社会参与有着更高的热情。同时,由于中产阶级大多受教育的程度比较高,对现代民主和法治有比较多的了解和比较深的认识,因而民主的意识比较强,对民主化有更强烈的要求。所以,中等收入阶层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三)中等收入阶层的经济促进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经济特征的形成

和谐社会是发展的社会,而且是经济持续、协调、、有效发展的社会;而中等收入阶层具有经济促进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经济特征的形成。中等收入阶层在经济上处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况,为了避免生活水平的下降和过上更富裕的生活,需要不断地进取,所以中等收入阶层一般都比较勤奋。他们热爱事业,积极工作,努力拼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对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同时中等收入阶层由于比较富裕,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都比较强,因而成为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的群体。当中等收入阶层占社会的多数时,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方式就保证了社会的庞大而稳定的消费需求,从而有利于拉动和促进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等收入阶层的形成和扩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贫富差距还很大,中等收入阶层相对弱小。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测算,2003年我国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占全国总人口的19%,大量农民处于“金字塔”底部;而国外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一般为40%——50%,美国的中等收入者比重已达到80%。中国仍然是一个下层偏大,中等收入阶层较小的“金字塔形”社会结构。居于中间的中等收入阶层,无论在人口比例上还是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作用和影响力上都显得非常弱小。因此,要努力推动我国的社会结构从“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不断提高中等收入阶层比重,使其逐渐成为社会的主体。

参考文献

  1. ↑ 王美霞,王萍.我国中等收入阶层内涵解读.
  2. ↑ 李培林.解析中等收入阶层.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3. 3.03.1 欧志文.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系湖南省邵阳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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