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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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FinanCIALSEcretary)

目录

1.财政的词源与起源2.中国古代的财政思想2.1.量入制出与量出制入思想2.2.轻税思想2.3.官营专卖思想2.4.开源节流思想3.西方财政理论3.1.斯密前的资产阶级财政观点3.2.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财政思想3.3.庸俗经济学派的财政观点3.4.当代西方财政理论4.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财政理论4.1.马克思、恩格斯的财政思想4.2.列宁和斯大林的财政思想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5.1.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的财政5.2.社会主义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5.2.1.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5.2.2.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5.2.3.调节产业结构5.2.4.调节社会各类基金的比例5.3.社会主义财政理论建设5.3.1.社会主义财政理论形成与发展5.3.2.社会主义财政理论的创新与繁荣

财政的词源与起源

财政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参与社会产品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活动及其形成的分配关系。

在西方,财政一词源于拉丁文Finis,原指结算支付款项,在16世纪,德国文献中采用“Finanz”,意为对欺诈等行为的裁定与罚款,到18世纪曾狭义地指国家收入后来西欧各国使用的英文finance一词,因其原意泛指一切财务,为了加以区别,一般对国家的货币收支惯用publicfinance(公共财务)日本于1868年明治维新后从西欧引入publicfinance,并用汉语的“财”、“政”二字,译作财政。

中国古代称财政为“度支”、“国用”、“岁计”、“国计”“度支”“国用”指国家的费用开支;“岁计”指国家年度收入和支用的计算;“国计”指国家财政。“财政”一词于19世纪末从日本传入中国。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设立财政处,为中国官方采用财政一词之始。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在国家产生以前,原始公社的后期已经存在着从有限的剩余产品中分出一部分,用来满足公社共同需要经济现象,但这只是将公社内部集体成员的劳动成果,通过分配用于公社内部的共同需要,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国家产生以后,为了维持它的存在并实现其职能,通过产品分配和再分配使其掌握必要数量的社会产品,用于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需要,从而形成了独立的财政分配,产生了财政。也就是说,国家的产生使财政分配从一般的经济分配(社会分配)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经济范畴。但财政的存在和发展又必须以劳动者能够为国家提供剩余产品为条件,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发展。在中国,对财政的起源还有不同的认识,如一些学者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在国家产生之后,财政分配活动才表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中国古代的财政思想

中国自先秦至鸦片战争前的典籍及历代思想家的论述中,关于管理国家财政的原则和理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量入制出与量出制入思想

量入制出的财政思想是在先秦时期提出和形成,并成为其后历代所遵循的理财原则。在唐代,杨炎首次提出了与之截然相反的理财原则,认为“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旧唐书·杨炎传》)。由此引起以后历代理财家对“量入制出”与“量出制入”的争论。如唐代陆贽率先批判杨炎提出的“量出制入”原则,指出量入为出是“圣王”之法,只有到政治衰败时才“量出为入,不恤所无”(《均节赋税恤百姓》)。明代的丘以及后期的张居正,也都坚持财政的“量入为出”原则但在事实上,封建统治者总是交替使用“量入为出”和量出为入两种财政原则的,即使在杨炎没有公开提出“量出制入”之前,也是这样。

轻税思想

先秦各家除商鞅、韩非等少数思想家主张重税外,多数主张“薄赋敛”,即减轻农民负担的轻税政策。孔丘反对苛征,主张“敛从其薄”(《左传·哀公十一年》)。荀况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荀子·富国》)。历代理财家也大多主张轻税政策。在赋税征收原则方面,西晋傅玄面对封建赋税繁重的客观现实,提出了古代财政史上比较完整的赋税三原则,即至平(“计民丰约而平均之”)、俭而趣公(赋役征课须从俭和为天下公利)、有常(租赋有一定的常制又较少变动)。他的公平负担、轻税和稳定税负三原则是对财政理论的杰出贡献。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实行等差的税收原则,把自耕和佃耕分别对待,“轻自耕之赋而佃耕者倍之”(《读通鉴论》卷二)这种明确提出自耕农和地主在税收上区别对待的观点,是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史上的一个重要进步中国古代赋税的主要形式是对土地课征,即所谓“任土所宜”(《周礼》)。唐代以前,赋税以课征实物为主唐代杨炎提出两税法,建议以原来的户税、地税为基础,重新确定税额,原来的租庸调折钱并入户税。但这一使实物贡赋向货币贡赋转化,符合赋税制度的发展方向的主张在推行中屡有反复。明代后期张居正在税制改革方面提出和推行了著名的一条鞭法,以州县为单位,将原来以各种方式分别征收的田赋、徭役和其他杂税合并,按田亩计算,折收白银。这进一步简化了税制,完成了以实物税为主向以货币税为主的转化,适应了当时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是中国封建赋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官营专卖思想

主张减少和不加租税,而通过官营工商业和产品专卖等办法,充实国家财政收入的理财思想。“不籍而赡国,为之有道乎”(《管子·山国轨》)中的“籍”即指强制性征课的赋税。《管子》认为强制性征课会影响生产,引起人民的不满,主张轻税或不加赋,采取官营与专卖的办法来增加财政收入,满足封建国家财政支出的需要。西汉桑弘羊认为“山海之利,广泽之畜,天下之藏”,即一切自然财富,都应属国家所有,并由国家经营,而不能放任让富商豪强专利。他根据先秦的有关理论和原则,制订和推行了盐铁官营、酒类专卖,并首创均输和平准,以实现“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史记·平准书》)的目的。官营专卖收入是古代财政非赋税收入中的主要部分。

开源节流思想

主张在发展生产基础上节制赋敛的理财思想。孔丘主张“藏富于民”。荀况认为“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荀子·富国》),强调要懂得“本末源流”的道理。即从创造财富这一根本问题入手来增加财政收入。唐代李翱从税率高低会影响到劳动生产率的角度出发,得出“人皆知重敛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得财愈多”(《平赋序》)的结论。北宋司马光也提出“养其本源而徐取之”的原则。清末魏源强调取之有度,认为“善赋民者,譬植柳乎!薪其枝叶而培其本根。不善赋民者,譬剪韭乎!日剪一畦,不罄不止”(《古缴堂内集》卷三《治篇》十四)。并指出理财首先要考虑税源,如果只顾征税,取之无度,最终会破坏税源,减少财政收入。“开源节流”作为理财原则,延续了二千多年。

西方财政理论

在古希腊、古罗马以及西欧中世纪,已有一些思想家在论述政治经济问题时,表达了对财政问题的见解,但把财政作为专门问题来探讨,则是在15世纪末期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对其经济理论的探讨而出现的。1776年,英国经济学家A.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一书中比较完整地阐述了财政理论,从而被认为创立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的财政学。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J.M.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简称《通论》),则被认为是当代资产阶级财政理论形成的标志。

斯密前的资产阶级财政观点

在斯密以前,重商主义者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的真正源泉,只有通过出超才能获得更多的金银财富,因而主张在国家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发展对外贸易。英国的托马斯·曼主张减免出口商品的税收,以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强调保护关税的作用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财政大臣J.-B.柯尔贝尔推行了一套重商主义的财政政策,采取关税保护措施,在国外加强经济扩张和对殖民地的掠夺,以增加国库收入,在国内则统一全国的税率,以利于商品的流通

重商主义者认为对外贸易是财富的源泉,重农学派则强调只有农业才是创造财富的源泉。重农学派的创始人、法国经济学家F.魁奈主张只对土地的纯产品直接征税,由占有“纯产品”的地主阶级负担全部税赋,同时废除重商主义者实行的禁止粮食出口和压低粮价的政策,主张自由输出粮食,发展资本主义性质的大农业。

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财政思想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17世纪中叶至19世纪30年代初反映英国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经济思想。从重商主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过渡的代表人物W.配第,处于产业资本逐渐代替商业资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时代。他在逐渐摆脱重商主义的影响中,把政治经济学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内部联系作了一定的考察,最先提出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他的财政思想和财政政策主张是:按国家的职责把财政支出分为军事、行政司法、宗教教育社会事业和公共土木等六个项目。认为财政支出应以提高国家的生产率,振兴产业为目标,主张削减前四项支出。在税收方面,他认为政府的税收应做到公平合理,对纳税人一视同仁,税收负担要相对固定,避免临时加税。他还主张用单一国内消费税来取代其他税种,以利于资产阶级加速积累的过程。

斯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国富论》一书标志着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确立和资产阶级财政学的形成。其主要理论观点是:

①主张君主的职权应尽量限制在窄小的范围内,以利于私人经济活动领域的扩大。认为政府只要像守夜人那样,防止外来的侵略和内在的治安和保护资产阶级财产不受侵犯。与此相适应,政府的财政开支也要压缩到最低限度。

②在赋税问题上提出以地租、利润工资三种收入作为划分税收的依据,并提出著名的赋税平等、确定、便利和征收费用最省四原则。

③对公债持否定态度,认为巨额的公债有可能破坏国家财政。

英国经济学家D.李嘉图于187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又称《赋税论》)一书中表述的财政观点继承了斯密的思想,在许多方面也有所丰富和发展。在赋税问题上,李嘉图和斯密的观点有所不同。李嘉图认为税收对现有资本有损害,因而他反对对资本的课税,“因为征收这种赋税,就会损害维持劳动的基金,因而也就会减少国家将来的生产。”而斯密认为税收是人民的非生产性支出转为国家的非生产性支出,对现有资本并无损害。在公债问题上,李嘉图则与斯密一样持否定态度,认为举债是将生产性资本转向非生产性消费,影响资本积累。斯密和李嘉图的财政思想都反映了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封建制度进行斗争的愿望,也体现了资产阶级剥削雇佣劳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

庸俗经济学派的财政观点

在19世纪初,庸俗经济学以解释和传播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面目出现,致力于发展其中的庸俗因素。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J.-B.萨伊和英国的T.R.马尔萨斯。萨伊反对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资本和自然力(土地等)协同创造产品,提供效用,从而协同创造价值。他反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提出生产不是创造物质,而是“创造效用”的论点,断言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活动也是生产性的他把花费在文武官员身上的费用,都说成是购买有效保证国家的时间与劳动的费用,因而都是“用得其宜”的。马尔萨斯则认为利润从交换中产生,国家的财政支出是商品销售和实现利润的重要条件。从根本上否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家支出属于非生产性消费,并尽可能限制其规模的论点。

当代西方财政理论

凯恩斯主义的财政观点

1929年爆发世界规模的经济危机后,世界经济陷入长期萧条,失业问题严重,垄断资产阶级迫切需要一套“医治”失业和危机,加强垄断资本统治的新的理论和政策措施。凯恩斯在其《通论》一书中阐述的经济思想正是适应了这种需要,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界的震动。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放弃了庸俗经济学的传统观点,而追随凯恩斯,并对《通论》加以补充和发展,形成了凯恩斯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美国的A.H.汉森、P.A.萨缪尔森英国的J.V.罗宾逊、P.斯拉法等人。他们的主要财政观点和政策主张是:

①实行国家干预的经济和财政政策。凯恩斯提出有效需求不足理论,认为经济危机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即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不足引起的。要消除经济危机,必须刺激有效需求。因此,政府必须扩大财政开支,大量发行公债,推行财政赤字政策。汉森则把财政赤字政策和经济周期联系起来,认为在萧条时期,政府应推行赤字预算的政策,以弥补有效需求不足;在繁荣时期,应推行预算盈余的政策,以减少有效需求。这种旨在调节有效需求以熨平资本主义的经济波动的政策,被称为补偿性财政政策。

②把税收作为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手段。凯恩斯认为国家应通过改变租税体系,限定利率或其他方法,指导和刺激消费需求。后凯恩斯主义者还把税收和投资联系起来,根据国家干预经济的需要,实行增税或减税,以谋求缓和经济衰退。汉森主张利用快速折旧鼓励企业投资。美国的C.R.麦克康纳认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对调节供求关系有着自动稳定的作用。

③用发行公债的办法来弥补财政赤字。认为通过举债,可以扩大政府购买支出,兴办和扩大公共投资,弥补私人消费之不足,达到增加就业、繁荣经济的目的。见凯恩斯主义财政政策、凯恩斯主义税收思想。

供给学派的财政观点

供给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派,因强调经济的供给方面,认为需求会自动地适应供给的变化而得名。其代表人物为A.B.拉弗、P.C.罗伯茨等人。他们重新肯定了萨伊定律,把滞胀的原因归咎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供给学派反对凯恩斯的赤字财政政策,主张减税以刺激经济增长。认为必须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更多地依靠市场自动调节机制主要措施有削减政府开支,特别是社会福利开支,减少政府对各种私营企业的管制见供给学派财政政策、供给学派税收思想。

货币学派的财政观点

货币学派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M.弗里德曼为主要代表人物。他强调经济生活中的个人自由,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和生产者自由竞争,极力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从压缩财政支出入手,控制通货膨胀;反对用减税和扩大政府开支等扩张性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主张以单一规则的货币政策代替凯恩斯主义的财政、金融政策。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财政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财政思想

K.马克思和F.恩格斯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考察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系统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论证了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代替的必然性,第一次把财政理论,尤其是社会主义财政理论置于完全科学的基础之上。

国家观与财政的本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和现有的经济制度,要镇压被剥削、被压迫者的反抗,就需要有财政,需要有捐税。马克思在《新的财政把戏或格莱斯顿和辩士》(1853)一文中指出:“国家,这是土地贵族、金融巨头联合统治的化身,它需要金钱来实现对国内和国外的压迫”并指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财政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国家就是通过保护关税、贸易自由、好的或坏的财政制度发生作用的。因此,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劳动价值学说与税收、公债、国家预算的性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税收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的时代产物,是国家直接占有生产劳动者的产品的一种形式。只要是资产阶级国家,捐税的课征从其总体上说,从其分配关系的性质来看,总是一种对劳动人民,主要是工人阶级的剥削,总是一种剩余价值的分配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债是资本家投机的对象和发财致富的捷径。资产阶级国家为了弥补赤字,每一次发行公债,都为资本家创造了攫取国民财富的机会。而偿还公债本息主要依靠增加税收,剥夺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国家的预算,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评述了它的性质和内容。指出资本主义国家集中和使用的财政资金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都是由无偿劳动支付的;认为军事开支和行政管理费用是纯粹的消费过程,也就是侵吞剩余价值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价值学说是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理论基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国家里,财政是剥夺资本的重要手段,包括剥夺地产、没收一切叛乱分子和流亡分子的财产,实行高额累进税,取消继承权,强制购买公债等以限制私有制。

社会再生产原理与财政的地位与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关系。在任何生产方式下,生产和分配都是统一的,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关系再生产和社会物质生产的再生产。财政作为分配的特定部分,它的性质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分配也包含两种含义,首先是生产要素,即生产工具和劳动力的分配,其次是产品的分配,即消费品的分配。马克思指出,生产要素的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要素的分配主要掌握在生产资料所有者资本家手中,财政的扩大再生产作用是间接的,但并不是毫无作用,特别是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实行国家干预经济的国家,财政对生产的作用就大一些。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财政在社会再生产过程具有重要的组织和制约作用。马克思主义的再生产原理对于发挥社会主义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调控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社会扣除理论与财政分配的计划性和比例性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揭示了共产主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原理,指出社会总产品在劳动者个人分配之前,社会应该扣除:

①用于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部分;

②用于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③用于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

在上述扣除后剩下的总产品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在把这部分消费资料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必须扣除:

①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

②用于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

③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的基金。

上述两个部分,六项扣除可归纳为补偿基金积累基金、消费基金(社会公共消费基金加上个人消费基金的统称)。从基金分类来看,马克思虽然讲的是未来社会的社会产品分配,但实际上是适用于任何社会形态的。但是由于社会的生产方式不同,国家所代表的阶级不同,因而所反映的分配关系的性质和实现方式也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产品分配为各项基金,这是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有计划和按比例进行分配的。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对各项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发挥着直接或间接的调控作用。

列宁和斯大林的财政思想

列宁对于帝国主义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作过重要论述在俄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十分重视财政在苏维埃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他指出任何社会制度只有在一定的财政支持下才会产生。认为巩固苏维埃财政这个任务不解决,无论在保卫苏维埃俄国的独立,使它免受资本主义国家的进攻方面,或者在俄国经济和文化建设方面都是不可能大踏步前进的。因此,财政机关必须用全部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靠税收来保证国家机关事业所必需的资金。他主张在一切可能情况下实行累进所得税和财产税,限制和剥夺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而在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最重要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之后,国家财政应建立在把各种不同的国家垄断组织的收入的一定部分直接用于国家需要的基础上。他指出国家应当在财政上和组织上帮助农民的合作组织,以提高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和手工业。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提出用粮食税来代替余粮收集制,减轻全体农民的负担,允许农民在交足粮食税后,对余粮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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