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贴

津贴(Allowances)

目录

1.什么是津贴2.津贴制度的性质和特点3.津贴的形式4.津贴的标准与支付形式5.津贴的实施要点6.津贴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搞活事业单位内部津贴分配,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它不仅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可科学合理地利用工资激励功能,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现在绝大多数事业单位虽都建立了各自的津贴制度,但都形同虚设,没有具体实施,一般都是按国家规定的总量比例平均发给个人没有起到津贴是活工资的作用。这样,现行工资制度的实际操作,依然缺少激励机制。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第一,没有将津贴(活工资)的分配拉开档次,将自主分配作平均分配。在工资制度改革中,国家将原来的固定工资改为死、活两块的目的是为了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但有的单位领导由于受“小患寡而患小均”的传统思想影响,认为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大部分由财政供给,是国家的,如重新分配就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平衡”分配格局。这样,不仅会影响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而且还会导致上下矛盾,会给领导带来麻烦。因此部分单位的领导实行津贴平均发放或按核定的固定比例发给职工,导致“活津贴”变成了“死工资”,形成新的平均分配格局。

第二,将津贴的自主分配变成了自由分配使津贴水平过分向少数人倾斜。我国工资制度改革的本来目的是要使人们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并将津贴的分配权交给了单位。但在权力高度集中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领导者利用自己集中分配的决策权制订了利益向自己倾斜的经济分配政策,从而出现分配向领导者倾斜的结果。导致并非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而是实行了职权、利益分配制。由于津贴水平过分向少数人倾斜,一旦出现“少劳多得”、“多劳少得”的个别现象存在,就会挫伤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智慧。职工的创造力得小到激励按劳分配、公正公平、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作用得不到体现,势必导致思想问题,继而引发其他问题。

第三,从近几年津贴分配实践看,津贴在工资分配制度中的作用难于充分发挥也是有原因的,主要是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尚不科学,工资分配导向和作用难以体现。由于事业单位具有经济与社会双重性,完全按经费预算方式确定津贴比例,难以适应门类繁杂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的客观需要;完全以经济效益为取向,难免影响从事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造成这部分人员工资偏低,不利于他们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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