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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培训课程开发
培训课程开发就是培训开发师依据培训计划书的培训目标、课程大纲以及学员的状况分析,选择和组织课程的内容。课程开发的成果主要包括:培训师手册、学员手册、练习及案例手册、测试题库、演示稿等材料。培训课程开发是培训师的核心能力。能否开发出满足培训对象需求、具有一定理论深度、课堂教学效果良好的培训课程是衡量一个培训l师水平的重要标志。而拥有一批具备培训课程开发能力的优秀培训师,又是企业培训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课程开发时,要充分考虑培训需求,受训者兴趣、动机、学习风格等方面的种种因素,应对参训者的学习方式进行开发,这就等于把握住了培训最本质最有决定性的一个方面,这也恰恰是培训课程开发的精髓所在。
培训课程开发模型有ISD模型、HPT模型、CBET模型、ADDIE模型和DACUM模型。
培训课程开发的步骤
1.需求分析
准备进行培训课程开发之初,必须对受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需求调研。调研可以分为以下四部分:了解企业、了解项目、了解学员、了解资源。
2.课程目标
培训课程必须有明确清晰的课程目标,这是培训师制定详实的课程开发与讲授计划的依据。它可以帮助学员确认培训效果,也可以帮助讲师和学员对培训过程做出客观评价。
建立培训目标的要点是:
紧贴需求=目标要紧紧围绕培训目的而设。
目标适度=目标是学员学习后要达到的标准,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客观描述,不要过高。
表达准确=课程目标的语言叙述要专业、准确、到位,避免产生歧义。
简化目标=目标不要太多,尽量简化。
目标定量=对于技能类课程要将希望获得的技能转化为目标,并尽量用定量的语言叙述,以便可以评估个人和企业应做到何种程度。
3.内容设计
培训课程内容设计的目的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将课程内容进行组织与合理安排,形成独立的课程,并对课程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对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课程设计时重点要从客户的需求、项目的安排、形式的需要、资源的情况几个方面考虑,特别要注意课程为培训项目的总体目标服务。
4.方法设计
培训课程采用何种教学手段与方法,课程的时间规划,以及课前课后的准备、练习与考核等,都是在做课程设计时必须考虑的内容。
选取培训方法时要特别关注传授知识的效率、知识和技能的巩固度、学员的参与程度、学员解决现场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程度;关注提高学员各方面的能力,包括操作能力、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选教法要重实效。
5.课程设计要点
课程开发与设计要以有组织的学科内容作为课程设计的资源依据;以学习者作为课程设计的资源依据;以社会为课程设计的资源依据。课程设计要丰富、生动、具体,使学员愿意接受。
总之,开发一门培训课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必须牢牢掌握以下几个要点:观点与原理的确定——精炼、准确;关键与重点的把握——突出、得当;框架与结构的搭建——简洁、逻辑性强;素材的搜集与运用——丰富、新颖;时间的分配与安排——合理、松紧有度;课件的设计与制作——专业、精良:教具的准备与演练——细致、周到。
培训课程开发方法
获得知识技能的方法布鲁纳教学原则即布鲁纳四原则,对学员获得知识与技能有重大帮助。它为评价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标准,如图1所示。
图1布鲁纳四原则
1.动机原则
人的学习是主动学习,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重视已有经验在学习中的作用,学员总是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对输入的新信息进行组织和重新组织。
(2)重视学习的内在动机与发展学员的思维,学习的最好动机是对所学知识本身的兴趣。激发学员的内在动机,唤起其积极性,使理性和非理性、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结合,促成学员整体协调发展。
受训学员的内部动机包括激发、维持和指向三个层面,具体内容如图2所示。
图2 内部动机三层面
2.结构原则
结构原则是指要选择适当的、适合学员认知结构的方式。任何学科知识都是具有结构的,这种结构反映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或规律。
3.序列原则
序列原则是指要按最佳程序呈现课程内容。培训教材的序列直接影响学员掌握知识的成熟程度。
在任何特定条件下,最佳的序列都是根据多种因素而定的。这些因素包括学员的学习能力、学员处理信息的能力和学员探索活动的特点。因此在设计教材和进行授课时,课程设计者或讲师要根据学员过去的学习水平、发展阶段、材料的性质和学员的个人差异来确定最理想的序列。
遵循序列原则对于课程设计者开发合理有效的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内容的次序、保证学员对培训内容的吸收,从而确保良好的培训效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4.强化原则
强化原则又称反馈原则,指的是要让学员适时知道自己的学习成果。强化原则是课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积极评价方式。落实强化原则,是要通过提供有关的授课信息,了解授课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在授课过程中实施强化原则涉及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如图3所示。
图3 强化原则的内容
获取学习经验的方法
人类主要通过自身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两个途径来获得知识。戴尔的“经验之塔”理论把人类学习的经验依据抽象程度的不同分成3类10个层次,如图4所示。
图4 戴尔的“经验之塔”理论
1.“做”的经验(塔的底部)
这一类经验指的是自己亲自做的活动。它位于“经验之塔”的塔底,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有目的的直接经验。“经验之塔”的底层是直接经验,是直接与真实事物本身接触的经验,是最丰富的具体经验。
(2)设计的经验。即真实的改编、设计有助于人们更容易理解真实情况。如制作模型,可以产生比用实物教学更好的效果。
(3)参与活动(表演、做游戏)。通过表演、做游戏感受那些在正常情形下无法获得的感情上和观念上的体验。
2.观察的经验(塔的中部)
观察的经验在心理学上也可以称为摸象直观,是通过观察事物和载有事物信息的媒体间接获得事物的信息,主要包括表1所示的五个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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