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计划

居者有其屋计划(Home Ownership Scheme)

目录

    1.什么是居者有其屋计划2.居者有其屋计划解读

什么是居者有其屋计划

居者有其屋计划由前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于1970年代所推行,原意是为一些收入不足以购买私人楼宇,又不合资格(或不愿意)入住公屋的市民提供另一种选择。此计划内兴建的屋苑称为居者有其屋屋苑,通称居屋。

居者有其屋计划是香港政府为满足市民渴望早日自购居所,改善市民居住环境而于七十年代年推行的一个方案。其目的是协助中下收入家庭和公屋租户自购居所,该计划由香港房屋委员会负责推行,政府提供资金(居者有其屋计划基金)兴建楼宇,以低于市值的合理价格,售给中下收入家庭和租户。从1977年起,房屋委员会作为政府的代理人,负责从设计、兴建、销售直到管理居屋。

居者有其屋计划解读

1973年,香港政府推行十年建屋计划,增加公共房屋的单位数量。到了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们分别是葵涌悦丽苑、观塘顺致苑、柴湾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渔晖苑及沙田穗禾苑,当时这些单位的售价大约是12万港元。大多数居屋与出租公屋共用相同的楼宇设计,甚至由出租公屋改装而成。

有时私人发展商会参与居屋兴建,这些居屋就是“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屋苑,例子有九龙湾丽晶花园、旺角富荣花园、将军澳安宁花园、屯门龙门居、柴湾康翠台、小西湾富欣花园及筲箕湾爱蝶湾。这类型居屋没有固定楼宇设计。

另有一种居屋就是“中等入息家庭房屋计划”屋苑,只有美乐花园一个。

到了2002年,香港政府认为私人住宅物业应由私人发展商以市场作主导兴建,宣布无限期停止建造和售卖居屋。而当时仍然建筑中的居屋屋苑一部份转为公屋,如天水围俊宏轩及天逸邨等,另一部份则售予合作的发展商,如红磡红湾半岛则售予发展商新世界发展(新鸿基地产其后与新世界发展联合发展该物业)。

2009年起,香港楼市在金融海啸过后兴旺,新型的豪宅越建越多,呎价也不断增加,更带动附近一带较旧的私人住宅,打击了不少有意自置物业的中产和低层家庭。尽管政府在2010年1月至4月期间把所有居屋货尾单位推出发售,但单位为数不多,而且大部份都是分布于新界区,对于要到市区上班的人士相当不便;而地处市区的剩余居屋单位也出现了大批唐楼家庭及单身“80后”人士的“抢购潮”。尽管香港政府把所有剩余居屋“货尾”单位一次性推售,对于全香港大多数仍居于公屋或唐楼的中产人士仍未得到置业机会,故此这方法仍未达至普罗大众置业的目标。香港政府现正为此事作出考虑是否复建居屋。

2010年夏,香港政府进行资助市民置业的公众咨询,初步发现大部份市民都希望复建居屋。港府于是在8月11日初步表示会复建居屋,为基层市民置业。但房委会表示绝不会介入于新居屋的发展和建筑工程,另外不会进行太大规模兴建,而且申请此类居屋的家庭的有关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但也会低于平均市价出售,故称之为“非传统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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