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ecological agriculture)

目录

  • 1什么是生态农业
  • 2生态农业的基本原理[1]
  • 3中国生态农业的模式[2]
  • 4参考文献

什么是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生态工程在农业上的应用,它运用生态系统的生物共生和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合系统工程方法和近代科技成就,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合理组合农、林、牧、渔加工等比例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三结合农业生产体系。

“生态农业”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土壤学家WAlbreche于1970年提出的,1981年英国农学家MWorthington将生态农业明确定义为生态能自我维持、低输入、经济上有生命力以及在环境、伦理和审美方面可接受的小型农业系统。我国生态农业的概念于1981年首次提出。它不同于西方的生态农业,不是发达国家生态农业的简单引入,而有其深厚、古老的农业传统背景与基础,有着悠久的历史,又具有一定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国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的指导下,以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融现代科学技术传统农业技术精华于一体,具有生态、经济良性循环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农业体系。

生态农业的基本原理[1]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原理 

生态农业是人类的一种经济活动,目的是为了增加产出和经济收入,而在生态经济系统中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是多重的,既有同步关系,还有背离关系,还有同步与背离相互结合的关系。在生态农业中,为了同时取得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就必须遵循:①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应充分合理利用国土,这是生态农业的一项重要任务。②劳动力资源充分利用原则,在农村生产劳动力大量过剩的情况下,一部分农民从事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土地分离。③经济结构合理化原则,既要符合生态要求,又要适合经济发展消费的要求。④专业化,社会化原则,生态农业只有突破了自然经济的范畴,才可能向专业化和商品化过渡。

 生物与环境协同进化原理  

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和环境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相互联系和复杂的物质、能量交换关系。环境为生物的存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生物为了生存和繁殖必须从环境中摄取物质与能量,如空气、光、水分、热量和营养物质等,与此同时,在生物生存、繁殖和活动过程中,也不断地通过释放、排泄及其他形式把物质归还给环境,环境影响生物,生物也影响环境,而受影响改变的一方又反过来影响另一方,如此反复进行从而使两方不断地相互作用、协同进化。遵循这一原理,因地因时制宜,合理布局,合理轮作倒茬,重养结合。

 生物之间链索式的相互制约原理 

生态系统中的众多生物通过食物营养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例如从绿色植物到食草动物再到食肉动物,通过捕食与被捕食的关系构成食物链,多条食物链相互交错、连接构成了复杂的食物网,由于它们相互连接,其中一个链节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其他的链节,甚至会影响到整个食物网。在生物之间的这种食物链关系中有着严格的量比关系,处于相邻链节的生物,在个体数目、生物量上均有一定比例,通常前一营养级生物能量转化成后一营养级生物能量的比例为10:1。中国生态农业遵循这一原理巧接食物链,能最大程度挖掘资源潜力。

 能量多级利用与物质循环再生原理 

生态系统中的食物链既代表了能量的流动、转化关系,也代表了物质的流动、转化关系,从经济上来看还是一条价值增殖链。根据能量物质逐级转化10:1的关系,食物链越短、结构越简单,它的净生产力越高。在农业生态系统中,由于人类对生物和环境的调控及对产品的期望不同,必然有着不同的表现和结果,例如对秸秆的利用,直接返回土壤的话,它经过很长时间发酵分解才能发挥肥效,参与再循环,而如经过糖化或氨化过程使之成为家畜饲料,利用家畜排泄物培养食用菌,生产食用菌后的残菌床又用于繁殖蚯蚓,最后将蚯蚓利用后的残余物返回农田作肥料,使用于生物食物和排泄未能参与有效转化的部分能得到利用、转化,从而使能量转化效率大大提高。

 结构稳定性与功能协调性原理 

自然生态系统中,经过长期的相互作用,在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环境之间,建立了相对稳定的结构,具有相应的功能。生态农业要提供优质高产的农产品,必须建立稳定的生态系统结构。为此,要遵循:①发挥生物共生优势原则,如利用蜜蜂采蜜和传授花粉的优势,把果树栽培与养蜂结合起来,以及稻田养鱼,鱼稻共生,都可以在生产上和经济上起到互补作用。②利用生物相克以趋利弊害的原则,如白僵菌防治措施等。③利用生物相生相养的原则,如利用豆科植物的根瘤菌固氮、养地和改良土壤结构等。这种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谐调组合保持一定比例关系而建成的稳定性结构,有利于系统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

中国生态农业的模式[2]

生态农业模式是在生态农业实践中形成的,结构和功能都优化了的,能兼顾农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业生态系统。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生态农业实践的广泛开展,各地涌现出许多典型的、符合生态学原理的生态农业模式。这些模式以其精巧的搭配组合,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时间和空间,提高了系统生产力及效益,实现了高功能及高效益,为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地区的生态农业建设提供了样板,使生态农业的推广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按照生态农业模式的结构及功能特点,可将其分为如下几类:

生物立体共生的生态农业模式

是指利用生态位和生态共生竞争及相克的原理,将在生理和生态上适应性不同的生物群体组成合理的复合生产系统,建立一个空间上多层次,时间上多序列的产业结构,使其对环境资源特别是空间的利用最充分合理,并使其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此类模式浓缩了我国传统农业技术的精华,并与现代新技术相结合,使其得到更充分的应用。它根据生物类型、生境差异、生物因子的数量等可划分为立体种植类型,立体养殖类型以及立体种养类型等。这种模式在我国普遍存在,应用较广,如种植业中的间混套作、稻、鱼共生,经济林中乔、灌、草结合以及池塘水体中立体多层次放养等均属于此类模式。

物质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利用生态系统内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的规律来设计生产环节,利用生产环节中能量多级利用和物质循环再生的优点来实现价值增值和废物资源化目的。它包括种植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类型、养殖业内部物质循环利用类型、种养结合以及种养加三结合的物质循环利用类型等。如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较为普遍的“桑基鱼塘”模式便是此类的典型,它将农、林、牧、渔有机结合起来,互惠互利,构成一种水陆结合,动植物共存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整个系统没有废弃物,可有效提高资源转化效率和系统生产力,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在具体应用中“桑基”还可转化为“果基”“蕉基”“花基”等多种形式。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解决水土流失、土地贫瘠化、沙化、盐碱化及荒漠化等问题。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在植树造林、控制沙漠化、治理水土流失等方面已取得很大成就,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模式。如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来控制水土流失的小流域治理模式;利用林粮间作的治碱模式;实行种草植树、控制放牧强度等来治理土地沙化、荒漠化的模式。青海省和民县过去水土流失面积达91.3%,1982年实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发展林业、牧业,兴修梯田、防洪堤坝等,经过7年努力,已基本控制了水土流失,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综合规划全面发展的模式

相对于前三种而言,这种模式更适用于较大规模的生态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是实现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它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运用生态规律,遵循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高产、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模式,综合发展农、林、牧、副、渔、工、贸,实行优化的系统调控,使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在较高层次上达到良性循环。浙江省山一村、江苏省河横村就是采用此种模式进行生态村建设,并因成绩显著而分别于1988、1990年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

当前生态农业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生态农业是一场新的农业技术革命。中国生态农业实践表明:生态农业的生产方式遵循了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并能较好地协调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保证农业得到持续发展。但生态农业在我国毕竟只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区的面积也只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在生态农业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加以注意。

参考文献

  1. ↑ 覃龙华,王会肖.生态农业原理与典型模式.安徽农业科学,2006,34(11):2484-2486.
  2. ↑ 吴银宝,汪植三.中国的生态农业建设.家畜生态,2002年2月第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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