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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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老年社会保障

老年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一系列经济、医疗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措施,对于退出劳动领域或者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施的社会保护和社会援助。其中,养老保险是老年社会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依据法律制度向年老退休的劳动者及居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这种保障制度是伴随着老年需求的不断增加这一人类历史新现象逐渐诞生的。

老年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自公共老年保障制度诞生开始,各种理论视角从不同层面,探讨了有关老年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的各个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学视角: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解释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劳动力的价值,同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一样,是生产再生产这种特殊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力的再生产就是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即劳动者自身生命、体力、智力的维持和发展以及生儿育女,所以劳动力再生产的费用,应由维持劳动者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从创造价值角度看,人的一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一是准备时期,从出生到加入劳动队伍;二是劳动时期,从加入劳动大军到退出劳动队伍为止;三是退出时期,从退出劳动队伍到去世为止。

在这三个阶段中,第一、三阶段是纯消费时期,第二阶段属于既生产又消费时期,一般来说,第一、三阶段消费费用来源于第二阶段的劳动。第一阶段的个人消费由其父母预支,类似向父母贷,或可看作是劳动力的投资,最终以第二阶段劳动创造的价值来补偿。第三阶段所需要的消费费用是第二阶段所创造的价值的延期支付。

在西方国家,退休金是通过雇主和雇员以缴纳保险税的方式储存在国家手里,到雇员年老退休后再以退休金的形式返回的。这种返回形式让人们比较容易理解退休金是劳动者一部分延期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本质。在我国过去没有实行个人缴费制,也没有把按工资总额提取的社会保障金存人个人账户,尤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治、经济遭受很大破坏,专管社会保险的机构被撤销,养老基金难以统一征集、管理、发放,原先由工会统筹的社会保险倒退到企业按本单位当月养老金支出在营业外列支的企业保险,这种返回形式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是现职职工养活退休职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均体现了退休金是劳动者延期支付的劳动报酬的本质。

(二)经济学视角:福利经济学派有关社会保障的论述

福利经济学派主要从政府职能社会福利改进的角度研究社会保障。英国费边主义者设计了“福利老年保障制度国家”的蓝图,其代表人物费边夫妇主张通过对贫民和失业者,包括病人、残疾人、老年人,实行救济的这种缓和、渐进的改良方法,实现所谓的“社会主义”。英国经济学家庇古于1912年出版了《财富和福利》,1920年将该书扩展为《福利经济学》,系统论述了福利经济学理论。其基本论点是货币收入的边际效用递减和收入均等化,即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福利也越大;收入越平均,福利也越大。因此,通过政府向富人征税,补贴给穷人可以改进社会福利,而这种补贴的办法就是要建立各种社会设施、建立包括养老金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等。

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社会保障的内在机理与经济效率,主要从市场失灵、短视等效率角度与基于投票和利益集团之上的政治均衡视角出发,围绕政府与市场对社会保障进行研究,探讨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源。其中效率理论主要是从市场失灵的角度来解释养老保险体系建立的合理性,认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提高效率。这些理论大部分解释了为何由政府来管理养老保险体系。例如,有的理论强调市场在为老年人提供保险上存在市场失灵,所以需要政府的介入;有的理论显示了为何政府对养老保险的介入是效率增进的;但是也有一些理论指出政府对养老保险的介入并没有解决全部问题。老年保障制度包括最优再分配与风险分摊理论、人力资本溢出理论、退休保险理论、政府父爱主义、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理论(MISGUIded Keynesian)、最优寿命保险理论、管理成本优势、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理论等,从不同的方面阐述了公共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的合理性与现实性。

最优再分配与风险分摊理论认为养老保险的建立是为了解决老年人的贫困问题。该理论的出发点在于,自由市场产生的收入分配结果可能会造成部分老年人口的贫困,也就是说市场自身所完成的收入分配结果可能并不是社会可接受的。由于市场在解决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上并非最优,那么引入公共养老保险体系就是一个解决老年贫困问题的可能优化方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养老保险体系是解决老年贫困问题的最优政策。而默顿(Merton,1983)认为养老保险体系可以被解释为一种风险分摊机制。个人投资于自身的人力资本积累,并在未来获得人力资本的回报,假设个人的人力资本回报面临未来的不确定,那么个人的劳动收入也就面临不确定性。尤其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本是不可交易的,而且也没有任何一种有关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的保险机制,也没有一种市场机制可以在不同的人群中分散投资风险(对于股票资产,个人可以进行分散化的投资来分散风险,而人力资本在本质上却是不可交易的,所以分散化投资的策略并不能解决其风险分散化的问题)。而养老保险则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我们可以将个人人力资本的回报看作个人一生的劳动收入,而个人所接受的退休金一般来说直接和他一生的劳动收人正相关。因此,一定程度上养老保险体系是对个人一生收入的保险。因此将养老保险体系解释为一种最优风险分摊机制,可以很容易地理解养老金和个人一生收入的直接正相关性。

退休保险理论认为养老保险体系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给不能继续工作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种退休保险。但是,为何这种退休保险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来实施呢?这是因为在保险市场中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个人在老年时的健康状况和是否具有继续工作能力信息属于外人很难甄别的私人信息,那么在市场提供退休保险时,老年时不具备继续工作能力的人就倾向于购买退休保险,而健康状况良好、具有继续工作能力的人则倾向于不购买退休保险。保险市场的失灵正是使政府介入退休保险市场的理由,政府通过建立强制性的公共养老保险体系,可以有效地解决退休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

一种为理论界普遍接受的,对养老保险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提出解释的理论是父爱主义理论。戴蒙德(Diamond,1977)提出的政府父爱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是:政府之所以通过养老保险体系照顾老年人,是因为一些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过于奢侈,储蓄过少,那么在老年时他们的储蓄不足以支持他们的最低消费水平。戴蒙德还提出了几个老年保障制度存在“短视”的可能原因:个人缺乏规划一生消费储蓄的必要信息;个人因为不愿面对今后某一天会退休的事实而不能作出正确的长期决策;在个人消费函数中,对未来消费赋予的权重过低等。总之,戴蒙德认为,由于个人可能出现的“短视”行为,那么政府出于父爱主义,将强制个人在年轻的时候进行适当的储蓄以维持他在老年时的消费。

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最早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实证分析推理,从需求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安排。在1936年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凯恩斯提出了有效需求不足理论以及相应的国家经济干预思想。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思想中,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措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戴蒙德指出政府管理养老保险体系比私人养老保险更节约管理费用,这是因为政府在管理养老保险体系时可以利用其规模优势有效地降低单位管理成本。它可以解释公共养老保险与私人养老保险的共同点:养老金都随一生养老保险贡献的增加而增加等。

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理论认为养老金是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即年轻一代向老年一代支付的其幼年所接受的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个人在年轻时向幼年的子女进行教育投资,在老年时则由政府确保年轻人向老年人支付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这种强制实施的契约保证了父母向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可以在老年时获得一定的收益。

(三)社会学视角:老年社会工作的分析

老年社会工作就是因老年问题而产生的一种专业服务活动,是指受专业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专业的价值理念的指导下,充分运用社会公德理论和方法,为生活中遭受各种困难而暂时丧失适合功能的老人解决问题、摆脱困境并同时推动更多的老人晚年获得进一步发展的专业服务活动。老年社会工作的兴起与老人福利思想的发展以及老人福利措施的实施具有密切的联系。

社会撤离理论是从西方社会学主要流派之一的功能学派理论分离出来的,最早由美国的库明(Blaine Cumming)和亨利(wiliam E.Hery)在1961年合著的《变老》一书中提出。社会撤离理论是在老年社会工作中引起争论最多的理论。社会撤离理论认为,人的能力会不可避免地随年龄的增长而下降,老年人因活动力的下降和生活中角色的丧失,希望摆脱要求他们具有生产能力竞争能力的社会期待,愿意扮演比较次要的社会角色,自愿地脱离社会。活动理论与社会撤离理论的基本观点正好相反,认为活动水平高的老年人比活动水平低的老年人更容易感到生活满意和更能适应社会。

社会重建理论则旨在改变老年人生存的客观环境以帮助老年人重建自信心。社会重建理论相信,在环境方面哪怕是一些微小的改变,也能促使老年人境况的改善以启动良性循环的过程。其基本模式是:第一阶段,让老人了解到社会上现存的对老年人的偏见及错误观念;第二阶段,改善老年人的客观环境,通过提倡政府资助的服务来解决老年人的住房、医疗、贫困等问题;第三阶段,鼓励老人的自我计划、自我决定,增强老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重建理论由于既看到了环境对老人的影响,又强调了老人自身的因素对改变其境遇的重要性,因而被认为给老年社会工作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视角,富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老年社会保障的现实意义

(一)老年保障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

每一个人都会进入老年,这是客观规律。在人口老龄化和人类寿命不断延长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老人退出劳动生涯,他们的健康问题、经济问题也会逐渐增加,需要社会提供帮助,获得生活保障。每一位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曾对社会的发展有所贡献,没有上一代人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的基础,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发展。因此,他们有权利通过自己毕生的劳动积累取得物质帮助和服务,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代际间的公平。另外,老年保障可以通过收入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使国民收入趋于平均化,缓和各利益群体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二)老年保障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持续稳定

人的一生都是从年轻力壮走向年老体衰,老年人的今天就是青年人的明天。在老年保障体系健全的条件下,劳动者即使失去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也不用担心没有经济来源、老无所靠。这种承诺的保障解除了年轻人的后顾之忧,使劳动者对现实和明天都充满希望,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了社会凝聚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安定。同时,由社会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也减轻了年轻人赡养老年人的负担,有利于年轻人的发展。

(三)老年保障的发展有利于老年风险的化解

由于身体状况的衰弱、劳动能力的逐渐丧失,老年人老后所遇到的各种风险急剧增加。包括收入风险和生活风险等。所以必须要以一种社会保障机制加以化解。老年保障的发展,正是适应了这种需要,为老年人安全的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历程,发挥了不可缺少的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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